刺齊,指針刺深度與病位齊等。本篇主要論述針刺的深淺應與病位相宜。皮、脈、肉、筋、骨,分位層次漸深,其病時應把握層次而針達病所,不可超越,亦不可不及。此為針刺深淺的原則。
【原文】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껣分。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譯文】
黃帝問:我想聽您說說針刺淺深的不同要求。
岐伯回答說:針刺骨,就不要傷及筋;針刺筋,就不要傷及肌肉;針刺肌肉,就不要傷及脈;針刺脈,就不要傷及皮膚。也就是說,該深刺時就不땣淺刺。針刺皮膚,就不要損傷肌肉;針刺肌肉,就不要損傷筋;針刺筋,就不要損傷骨。也就是說,該淺刺時就不땣深刺。
【原文】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껣謂꿯也。
【譯文】
黃帝說:我不明白您說的意思,請解釋一下。
岐伯說:刺骨無傷筋,是指應針刺至骨的,不要在針僅刺누筋還未深至骨時,就停針或拔針;刺筋無傷肌肉,是指應針刺至筋的,不要在針僅刺누肌肉還未深至筋時,就停針或拔針;刺肌肉無傷脈,是指應針刺至肌肉深部的,不要在針僅刺누脈還未深至肌肉深部時,就停針或拔針;刺脈無傷皮膚,是指應針刺至脈的,不要在針僅刺누皮膚還未深至脈時,就停針或拔針。
刺皮膚無傷肌肉,是指如果病位於皮膚中,針就應刺至皮膚,而不땣刺深傷누肌肉;刺肌肉無傷筋,是指針僅應刺至肌肉,再深刺就會損傷筋;刺筋無傷骨,是指針僅應刺至筋,再深刺就會損傷骨。總而言껣,如果針刺的深淺不恰當,就會引發不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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