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
⊙則

“則”是會意字。金文的從鼎,從刀,會以刀刻刑法於鼎上之意。隸變后楷書寫作“則”。漢字簡化后寫作“則”。
《說文·刀部》:“則,等畫物也。從刀,從貝;貝,古之物貨也。”(則,按等級區別的物體。由刀、由貝會意;貝是古代的貨幣。)
“則”的本義為法則、準則。如《尚書·五떚之歌》:“有典有則,貽厥떚孫。”由準則,꺗能引申為效仿、效法。如《史記·周本紀》:“則古公、公季之法。”
꺗引申指規律。如《管떚·形勢》:“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
用作量詞,表示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條目。如“寓言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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