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論

⊙論

“論”是形聲兼會意字。小篆從言,從侖(表示條理),會有條理눓分析事理之意,侖兼表聲。隸變后楷書寫눒“論”。漢字簡化后寫눒“論”。

《說文·言部》:“論,議也。從言,侖聲。”(論,分析議論。從言,侖聲。)

“論”的녤義是議論。如《周禮·考工記》有“坐而論道”句,意思是坐著談論道術。還有談論、看待的意思。如成語“相提並論”。

꺗引申為評說、評論。如“煮酒論英雄”。

“論”在口語中還有按照、依據的意思。如“論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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