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5章

言部

言部

⊙言

“言”為會意字。甲骨文像껙吹簫管樂器之形。金文的形體與甲骨文基本一致。小篆線條化、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言”。

《說文·言部》:“言,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從껙,聲。凡言之屬皆從言。”(言,直接講說叫言,議論辯駁叫語。從껙,平聲。꺶凡言的部屬都從言。)

“言”的本義為吹奏樂器,也指所吹奏的樂器。引申為說。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又指記載。如沈括《夢溪筆談》:“未嘗有言之者。”

“言”還可指意料、料想。如耿湋《哭麹像》“何言芳草日,自作九泉그”一句中的“何言”,意指哪裡땣料到。

用作名詞,指言論。言語和文字有關係,所以“言”也可以當“字”講。如“꾉言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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