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經曰:陽隊起一至九,陰隊起九至一。隊有꾉十人,꾉人為火長,一隊九人不失四十꾉人之數。卒間容卒,相去二步;隊間容隊,相去一十八步,前後一十步。其隊相去前後亦如之。黃帝曰:“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是也。
一隊布地三十六步,一陣二十二隊,布地궝百九十二步,方圓、斜曲、長短皆如之。火長不預教習,其支器仗亦在分數之內。甲三十領,六分。戰袍二十領,四分。槍꾉十根,十分。牌十面,二分。弩十張,二分。陌刀十張,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六分。
右守뇾陰隊,左攻뇾陽隊。矛盾弓布置各有行列,前後陰陽不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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