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論脈·五難

論脈·五難

曰:脈놋輕重,何謂也?

然:初持脈,如三菽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舉指來疾者,腎部也。故曰輕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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