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女友領證27天,發現她還有3天才能離婚

求女友領證27天,發現她還有3天才能離婚

作者: 二娃分類:短篇 更新: 2025-07-05

媽媽病危,臨死前想看我結婚。我求了女友慕晚卿27天,她終於答應陪我領證。我在民政局等到下班,她都沒有出現。而當天,慕晚卿的竹馬賀鴻飛,卻在社交軟體曬了兩人的結婚證書:“真快,還有三天,就結婚一個月了。”我這才知道,原來,我求慕晚卿的第一天,她就帶著竹馬領證了。此時,我也收到了慕晚卿發來的道歉簡訊。“林默,鴻飛被家裡逼婚,我不能看著他隨便結婚,跳進牢籠。”“還有三天,我們就離婚了。”“三天後,我就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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