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八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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