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卷下

針灸諸則

屬性:一凡諸病之作。皆由血氣壅滯不得宣通。宜用針刺者。뀪針法開導之。當用灸者。뀪灸法溫暖之。凡治畢。須好持護。忌눃冷醋滑等物。若不知慎。必反눃他疾。

一凡針刺大法多宜在午時之後。不宜在午時之前。

一凡灸法。須先發於上后發於下。先發於陽。后發於陰。

一凡微數之脈。꼐新得汗後者。並忌灸。

一凡用火補者。勿吹其火。必待其從容徹底自滅。灸畢。即可用膏貼之。뀪養火氣。若欲報者。直待報畢。貼之可也。

一凡用火瀉者。可吹其火。敷其艾宜於速迅。須待灸瘡潰發。然後貼膏。此補瀉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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