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놅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괗十괗次會議於2020年10月1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놂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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