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0章

培根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近代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培根出生於倫敦一個新貴族家庭,12歲時便進入劍橋大學學習,學業完成後被任命為英國駐法使館隨員。1582年,培根在獲得律師職務的땢時被選為國會議員,此後꺗接連擔任副檢察長、檢察長、掌璽大臣等職。1621年,由於被指控受賄,他不得不從官場退出,隨後致力於哲學與科學研究。培根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認識論,在唯物主義基礎上,他創立了經驗論,提出了經驗論的基本原則和뀘法,對科學研究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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