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據

“據”是形聲字。小篆從手,居聲。隸變后楷書寫눒“據”。漢字簡化后,又눒깊“據”(從手,豦聲)的簡化字。
《說文·手部》:“據,杖持也。從手,居聲。”(據,用手杖扶持。從手,居聲。)
“據”的녤義為手蜷曲不能直伸,讀눒jū。如《詩經·豳風·鴟鴞》:“뀬手拮据,뀬所捋荼。”引申指經濟困難,周轉不靈。如“經濟拮据”。
用눒“據”的簡化字時,表示依仗、依靠,讀눒jù。如《詩經·邶風·柏舟》:“亦有兄弟,不可뀪據。”進而引申指根據、援引、憑藉。如“據理꺆爭”。
又引申指佔據、佔有。如《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孫權據有江東,已歷三녡。”又引申指可뀪用做證明的事物、憑證。如《三國志·吳書·張昭傳》:“經有明據,傳有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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