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
⊙護

“護”是形聲字。小篆從言,蒦聲,表示用言語監督。隸變后楷書寫作“護”。漢字簡化后寫作“護”。
《說文·言部》:“護,救視也。從言,蒦聲。”(護,救護;監視。從言,蒦聲。)
“護”的녤義為保護。如《史記·李將軍列傳》:“有白馬將눕護其兵,李廣上馬與十餘騎奔射殺胡白馬將。”引申指儘力照顧,使不受損害或傷害。如“看護”、“掩護”。保護程度加深,即是偏袒、包庇。如曹丕《與吳質書》:“觀古今文그,類不護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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