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4章

⊙攜

⊙攜

“攜”是形聲字。小篆從手,雋聲。隸變后楷書寫作“攜”。漢字簡化后寫作“攜”。

《說文·手部》:“攜,提也。從手,雋聲。”(攜,牽引、延引。從手,雋聲。)

“攜”的本義為提著。如王維《偶然作》其四:“白衣攜壺觴,果來遺老叟。”引申指拿著、持。如李賀《金銅仙人辭漢歌並序》:“攜盤獨出月荒涼,渭城已遠波聲小。”

又引申指牽挽、挽扶。如林覺民《與妻書》:“吾與汝並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又引申指帶著、帶領。如《莊子·讓王》:“於是夫負婦戴,攜子入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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