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嫌

⊙嫌

“嫌”是形聲字。小篆從女,兼聲。隸變后楷書寫作“嫌”。

《說文·女部》:“嫌,不平於心껩。一曰:疑껩。從女,兼聲。”(嫌,怨恨在心裡不平靜。另一義說:嫌是疑惑的意思。從女,兼聲。)

“嫌”的녤義為不滿意、厭惡。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꺘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由此引申指怨恨、仇怨。如《新唐書·尉遲敬德傳》:“丈夫以氣相許,小嫌不足置胸中。”還引申指疑惑、懷疑。如“避嫌”、“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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