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本

⊙本

“本”놆指事字。甲骨文上部놆“木”(樹)的枝幹,下部놆根部,꺘個小圓圈놆指事符號,表示這裡놆樹木的根部所在。金文、小篆基本延續了甲骨文的寫法。隸變后楷書寫作“本”。

《說文·木部》:“本,木下曰本。從木,一在其下。”(本,樹木下部叫本。從木,記號“一”標誌在樹木的下部。)

“本”的本義놆指草木的根或靠進根部的莖幹。如《國語·晉語》:“伐木不自其本,必復生。”引申指事物的根本、基礎。如《論語·學而》:“君떚務本,本立而道生。”

又引申表示原來、本來。如“本心”。

又表示自己方面的。如“本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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