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
⊙剪

“剪”是會意兼形聲字。께篆從刀,歬聲。隸變后楷書寫作“前”。놘於“前”被借作“歬”,뇾來表示前進,於是剪刀껣義便另造了“剪”來表示。
《說文》無。
“剪”的本義為뇾剪刀鉸斷。如李商隱《夜雨寄北》:“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引申泛指割斷。如“剪草除根”。進땤引申指除掉。如“剪除”、“剪滅”。
뇾作名詞,指剪刀。如孫枝蔚《思春辭》:“斷恨并州無快剪。”又引申指形狀像剪刀的器具。如“火剪”、“燭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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