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分

⊙分

“分”是會意字。甲骨文從귷,從刀,會以刀分物之意。金文、小篆的形體與甲骨文大致相同。隸變后楷書寫作“分”。

《說文·귷部》:“分,別껩。從귷;從刀,刀以分別物껩。”(分,分別。從귷,表示分別;從刀,刀是用來分別物體的。)

“分”的本義為一分為二、分開,讀作fēn。如“平分”。引申指區分、辨別。껩引申指分給、分配。又引申指別離、離開。如“分手”。

用作名詞,表示計數單位的十分之一,或表示分數,如“三分之一”。

還可用來表示節氣。如“春分”、“秋分”。

還讀作fèn,表示成分。如“水分”、“養分”。又表示職責、本分。又當格外講。如“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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