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
“韻”為形聲字。從音,員聲。隸變后楷書寫作“韻”,俗作“韻”。如今規範꿨,以“韻”為正體。
《說文·音部》新附:“韻,和也。從音,員聲。”(韻,和諧的聲音。從音,員聲。)
“韻”的本義為和諧悅耳的聲音。又指詩賦中的韻腳或押韻的字。還指氣韻、風度。如“韻度”,指風韻態度。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設置
繁體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