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部
隸部
⊙隸

“隸”是會意字。甲骨文從又(手)持一獸,會用手捕獲一獸加以整治的意思。金文稍減,小篆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隸”。
《說文·隸部》:“隸,及也。從又,從尾省。又持尾者,從后及之也。凡隸之屬皆從隸。”(隸,追上去捕獲。由又、由尾省去屍構늅。由“又”(手)持握著“尾”會意,表示從後面追上去捕獲。大凡隸的部屬都從隸。)
“隸”的本義為捕獲一獸加以整治。
後來用於表示奴隸。如“仆隸”,就是指奴僕。
奴隸是屬於主人的,所以又引申指附屬、跟從。如“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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