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
⊙踝

“踝”是形聲兼會意字。小篆從足,果聲,果兼表像果之意。隸變后楷書寫作“踝”。
《說文·足部》:“踝,足踝也。從足,果聲。”(踝,腳的踝骨。從足,果聲。)
“踝”的本義為小腿與腳連接處左右兩旁凸起的圓骨,即踝子骨。如陸遊《春日》뀖首之四:“雨來三日泥沒踝,過盡梅花渾不知。”引申指腳跟。如《禮記·深衣》:“負繩及踝以應直。”意思是將繩帶繫於腳跟以使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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