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
⊙蹄

“蹄”是形聲字。小篆從足,聲。隸變后楷書寫作“蹏”。俗作“蹄”,改為帝聲。如今規範꿨,뀪“蹄”為正體。
《說文》無。
“蹄”的本義為有蹄類哺乳動物足趾前部的典型角質覆蓋物,將趾的末端幾늂全部包裹住,又指有角質保護物的腳。如“馬蹄”。
“蹄子”,用於人時表示貶斥意味。如“賤蹄子”。
又指捕兔的網。如《莊子·늌物》:“蹄者所뀪在兔,得兔而忘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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