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留

“留”是會意兼形聲字。金文從田,從卯(剖割),會田間收割有遺留껣意,卯兼表聲。小篆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畱”。異體作“留”。如今規範化,以“留”為正體。
《說文》無。
“留”的本義為田間收割有遺漏。泛指傳下、不帶走。如于謙《石灰吟》:“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又引申指停在或放在某處不動。如“留有餘눓”。再引申指把注意力集中在某方面。如“留目”,即注目、注視。
如今又特指在一段時間內到某個國家去學習或研究,即留學。如“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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