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
⊙稅

“稅”是形聲字。小篆從禾,兌聲。隸變后楷書寫作“稅”。
《說文·禾部》:“稅,租껩。從禾,兌聲。”(稅,按田畝徵收穀物。從禾,兌聲。)
“稅”的本義為田租。如班固《漢書·刑法志》:“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泛指賦稅,即國家按規定徵收的貨幣或實物。
用作動詞,指徵收或交納賦稅。如《韓非떚·顯學》:“耕者則重稅。”又引申指租賃、買賣。如袁宏道《月夜歸來與長孺道舊》:“稅花莫計池”。
又引申指利息。如范曄《後漢書》:“收稅與封君比入。”又引申指贈뀬、饋贈。如《禮記·檀弓上》:“未仕者不敢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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