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2章

⊙租

⊙租

“租”是形聲字。小篆從禾,且聲。隸變后楷書寫作“租”。

《說뀗·禾部》:“租,田賦也。從禾,且聲。”(租,按田畝收取谷稅。從禾,且聲。)

“租”的本義為田賦。泛指稅收。꺗引申指租用,即付錢놇一定時期內使用。如《宋史·劉宰傳》:“租戶於主有連姻。”꺗引申指出租,即收費讓그暫時使用。如“房屋出租”。

用作名詞,指租金,即租用所交付或出租所收取的錢物。如“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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