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伶

⊙伶

“伶”是形聲字。小篆從人(表示與人有關),令聲。隸變后楷書寫作“伶”。

《說文·人部》:“伶,弄也。從人,令聲。益州有建伶縣。”(伶,戲弄。從人,令聲。益州郡有建伶縣。)

“伶”的本義為演奏樂器的人,即樂官。如歐陽修有《伶官傳》一文,“伶官”就是樂官。

又表示機靈、聰明。如“聰明伶俐”、“伶牙俐齒”。

引申為孤獨。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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