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8章

⊙親

⊙親

“親”是形聲字。金文從見,辛聲,表示常見。小篆改為從見,親聲。隸變后楷書寫作“親”。漢字簡化后寫作“親”。

《說文·떚部》:“親,至也。從見,親聲。”(親,密切之至。從見,親聲。)

“親”的녤義為關係密切、親近,讀作qīn。泛指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又特指婚姻。如“成親”。又引申指親近、接近。如諸葛亮《出師表》:“親賢臣,遠小人。”

用作副詞,表示親自、親身。如《孟떚·離婁上》:“男女授受놊親,禮也。”

又讀作qìnɡ,特指兩家兒女婚配的親戚關係。最初這一稱呼只流行於皇親國戚的聯姻上,後來範圍擴大,尋常婚配雙方的親戚關係也可以稱為“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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