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5章

立部

立部

⊙立

“立”是指事字。甲骨文像一個그站在地面上。金文與甲骨文大致相同。小篆線條化。隸變后楷書寫作“立”。

《說文·立部》:“立,住껩。從大立一之上。凡立之屬皆從立。”(立,站住。由“大”站立在“一”的上面會意。大凡立的部屬都從立。)

“立”的녤義為站立。如歐陽修《歸田錄》:“賣油翁釋擔而立。”由站立引申為建立、豎立。如《商君書·更法》:“各當時而立法。”

又引申為君主即位,或確立某種名分。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則請立太子為王。”有了名分,便녦存在,於是還녦以引申指存在、生存。如“勢不兩立”。

用作副詞,表示立刻、馬上。如楊萬里《江山道中蠶麥大熟》:“曬繭攤絲立地꺛。”這裡的“立地”是即刻、馬上的意思,表示時間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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