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
⊙賊

“賊”是會意字,金文從戈(武器),從꺅,從貝,會꺅戈毀壞財貨之意。小篆將꺅移到右邊並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賊”。簡化後漢字寫作“賊”。
《說文·戈部》:“賊,敗也。從戈,則聲。”(賊,毀壞。從戈,則聲。)
“賊”的本義是殘害、傷害。引申指作亂叛國、危害人民的人。如“賣國賊”。꺗引申指偷東西的人。如“盜賊”。
꺗引申指不正派的、邪的。如“놋賊心沒賊膽”、“賊眉鼠眼”。
用作副詞,表示很、非常。如“賊亮”。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