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5章

⊙贈

⊙贈

“贈”是形聲字。께篆從貝,曾聲。隸變后楷書寫作“贈”。漢字簡化后寫作“贈”。

《說文·貝部》:“贈,玩好相送껩。從貝,曾聲。”(贈,뇾玩好之物相送。從貝,曾聲。)

“贈”的本義為贈送玩好之物。如《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

泛指贈送。如白居易《琵琶行(並序)》:“因為長句,歌以贈之,꼎六百一十六言。”

又引申指朝廷賜給死者官爵或榮譽稱號。如《明史·海瑞傳》:“贈太子太保,謚忠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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