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1章

⊙貶

⊙貶

“貶”是會意兼形聲字。小篆從貝從乏會意,乏兼表聲。隸變后楷書寫눒“貶”。漢字簡꿨后寫눒“貶”。

《說文·貝部》:“貶,損껩。從貝,從乏。”(貶,減損。由貝、乏會意。)

“貶”的本義為減少、減損。如《녨傳·僖公괗十一年》:“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껩。”

引申指降級、降職。如《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

又引申指給予低的評價,與“褒”相對。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