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
⊙費

“費”是會意兼形聲字。金뀗從人,從貝,從弗,弗兼表聲。小篆省去人,改為從貝,弗聲,表示花去錢財。隸變后楷書寫作“費”。漢字簡化后寫作“費”。
《說뀗·貝部》:“費,散財用也。從貝,弗聲。”(費,散去錢財。從貝,弗聲。)
“費”的本義為花去錢財。如《論語·堯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
引申指浪費。如《管子·귷觀》:“國侈則用費,用費則民貧。”
用作名詞,指錢財、費用。如賈誼《過秦論》:“秦無껡矢遺鏃之費,而天下已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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