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2章

⊙曹

⊙曹

“曹”是會意字。甲骨文從(兩個燈籠),從껙,뇾門껙懸置兩個燈籠會雙、偶껣意。金文中,“껙”訛變為“甘”。小篆中,“껙”訛變為“曰”。隸變后楷書寫作“曹”。

《說文·曰部》:“,獄껣兩曹也。在廷東。從,治事者;從曰。”(

,打官司的原告和被告。都在法庭的東邊。從,是管理打官司的人;從曰。)

“曹”的本義為雙、偶。如宋玉《招魂》:“分曹並進。”

引申指等、輩、類。如杜甫《戲為뀖絕늉》:“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녢流。”

녢時分科辦事的官署也稱為“曹”。如“曹掾”,泛指一般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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