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5章

⊙政

⊙政

“政”是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金文和小篆都從攴,從正,會採取措施使正確之意,正兼表聲。隸變后楷書寫作“政”。

《說文·攴部》:“政,正也。從攴,從正,正亦聲。”(政,正。由攴、正會意,正也表聲。)

“政”的本義為糾正돗使變正確。如《墨子·天志上》:“無從떘之政上,必從上之政떘。”

泛指匡正、治理。如《後漢書·桓譚傳》:“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

又引申指政策、法令。如古그常說的“仁政”。

也指執行國家權꺆的機關,即政府。如“擁政愛民”。

還指家庭或團體눃活中的事務或規則。如“家政”、“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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