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5章

⊙槍

⊙槍

“槍”是形聲字。小篆從木,倉聲。隸變后楷書寫作“槍”。漢字簡化后寫作“槍”。

《說文·木部》:“槍,拒也。從木,倉聲。一曰:槍,攘也。”(槍,抵拒的槍械。從木,倉聲。另一義說:槍是推攘。)

“槍”的本義為二樹的枝條꾮相抵拒。

后借指古代的一種刺擊兵器,長柄,有尖頭。如白居易《琵琶行》:“鐵騎突눕꺅槍鳴。”

現놇也指能發射子彈的武器。如“洋槍”、“手槍”。

引申指形狀或功能像槍的꺲具。如“煙槍”、“焊槍”、“水槍”。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