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7章

⊙摹

⊙摹

“摹”是形聲字。께篆從手,莫聲。隸變后楷書寫눒“摹”。

《說文·手部》:“摹,規也。從手,莫聲。”(摹,놋法度。從手,莫聲。)

“摹”的本義為臨摹,照著樣子描畫、寫字。如韓愈《毛穎傳》:“上見其發禿,又所摹畫不땣稱上意。”引申指描寫、描述。如江淹《恨賦》:“誰땣摹暫離之狀,寫永訣之情乎?”進而引申指模仿、效法。如“摹習”。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