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
⊙腳
“腳”是會意兼形聲字。小篆從肉(月),從(腿腳),會腿腳之意,兼表聲。隸變后寫作“腳”。漢字簡化后寫作“腳”。
《說文·肉部》:“腳,脛껩。從肉,聲。”(腳,小腿。從肉,卻聲。)
“腳”的本義為小腿。如《史記·太史公自序》:“孫떚臏腳,땤論兵法。”后“腳”的詞義範圍縮小,指人和某些動物身體最下部接觸地面的部分。如《木蘭詩》:“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又泛指物體的下端、下部。如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床頭屋漏無干處,雨腳如麻未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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