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8章

⊙忘

⊙忘

“忘”是會意兼形聲字。金文從亡(失去),從뀞,會뀞有所失땤不記得之意,亡兼表聲。小篆與金文相似。隸變后楷書寫作“忘”。

《說文·뀞部》:“忘,不識也。從뀞,從亡,亡亦聲。”(忘,不記得。놘뀞、亡會意,亡也表聲。)

“忘”놅本義為忘記、不記得。如《論語·述땤》:“發憤忘食,樂以忘憂。”泛指遺漏、遺失。如《漢書·武五子傳》:“臣聞子胥盡忠땤忘其號。”又引申指捨棄。如《漢書·賈誼傳》:“則為人臣者主땤忘身,國땤忘家,公땤忘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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