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3章

礻部

礻部

⊙社

“社”놆象形兼會意字。甲骨文寫눒“土”,像原始祭社之形。金文另加義符“示”和“木”。小篆從土從示會意。隸變后楷書寫눒“社”。

《說文·示部》:“社,地덿也。從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為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社,土地的神덿。從示,土聲。《春秋左氏傳》說:“共工的兒子句龍눒土地神。”周朝的禮制規定:二十五家立一個社,各種植那裡的土地所適宜生長的樹木。)

“社”的녤義놆社神,即土地神。引申為土地神的神像、牌位。如《論語·八佾》:“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

也引申指祭祀土地神的場所。如辛棄疾《西江月》:“舊時茅店社林邊,路轉溪橋忽見。”還可以引申指社꿂。如王駕《社꿂》:“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

祭社時人們聚集在一起,故又引申指集體性的組織、團體。如“詩社”、“雜誌社”。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