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
“溪”是形聲字。小篆從谷,奚聲。隸變后楷書寫作“谿”。漢字簡化后寫作“溪”。
《說文》無。
“溪”本作“谿”,本義為山間不與外界相通的小河溝。如司馬相如《上林賦》:“振溪通谷,蹇產溝瀆。”泛指小河流。如陶淵明《桃花源記》:“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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