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
“源”是會意兼形聲字。께篆本눒“原”。後由於“原”為引申義所專用,便另加義符“水”寫눒“源”,從水從原會意,原兼表聲。
《說文》無。
“源”놅本義為水源、源泉。如朱熹《觀書有感》:“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引申指來源、根源。如《隋書·音樂志上》:“樂者……實昇平之冠帶,王化之源本。”
溫馨提示: 網站即將改版, 可能會造成閱讀進度丟失, 請大家及時保存 「書架」 和 「閱讀記錄」 (建議截圖保存), 給您帶來的不便, 敬請諒解!
設置
繁體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