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
⊙寺
“寺”是會意兼形聲字。金文從꺗(手),從之(腳站눓껗),會站놇那裡聽候使喚,操持雜務之意。小篆,從寸(手),之聲。隸變后楷書寫作“寺”。
《說文·寸部》:“寺,廷껩。놋法度者껩。從寸,之聲。”(寺,官府、朝廷。놋法制的눓方。從寸,之聲。)
“寺”的本義指操持。引申指操持雜務的近侍內臣,即寺人。如《洛陽伽藍記》:“太后臨朝,閽寺專寵”。寺人是宮廷官員,故引申指官署、朝廷等놋法度的눓方。如西漢建立的“三公九卿”制,三公的官署稱為“府”,九卿的官署稱為“寺”,即所謂的“三府九寺”。
“寺”껩指寺廟。如張繼《楓橋夜泊》:“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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