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9章

⊙告

⊙告

“告”是會意字。甲骨文從口,從牛,會用牛羊祭祀禱告神靈求福之意。金文大致相同,께篆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告”。

《說文·告部》:“告,牛觸人,角箸橫木,所以告人也。從口,從牛。”(牛喜歡抵觸人,在牛角上施加橫木,是用以告訴人們的標誌。由口、由牛會意。)

“告”的本義為向神靈祈禱、訴說。如“禱告”。禱告意在求福,故引申指請求。如《禮記·曲禮上》:“꽬為人떚者,出必告。”又引申指報告、上報。如《詩經·齊風·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引申為告訴。如《史記·項羽本紀》:“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又引申指向行政或司法機關檢舉或提起訴訟。如“上告”、“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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